根据工作安排,市国资委拟于近期开展对市属企业2021年度业绩考核稽核审计中介机构随机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青岛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审计项目标的
此次随机选聘工作设8个标的,主要开展2021年度市属企业专项稽核审计。具体如下:
标的一(含上市公司):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3540.01亿元,企业共计470户,包括:城投集团、红星化工集团。
标的二(含上市公司):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594.26亿元,企业共计87户,包括:青啤集团、城发集团、饮料集团。
标的三(含上市公司):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1211.3亿元,企业共计165户,包括:国信集团、海湾集团。
标的四(含上市公司):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855.16亿元,企业共计190户,包括:海发集团、旅游集团。
标的五(含上市公司):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490.43亿元,企业共计209户,包括:华通集团、澳柯玛控股。
标的六: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464.74亿元,企业共计59户,包括:国际机场集团、国投集团、海检集团、国实科技集团。
标的七: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2154.41亿元,企业共计163户,包括:地铁集团、城运集团。
标的八:2020年末决算资产总额466.35亿元,企业共计121户,包括:市政集团、水务集团、能源集团。
三、标的费用
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专项资金规模,依据企业总资产和企业户数确定标的费用,并在选聘之前告知各参选中介机构。
四、审计项目内容及递交物
1.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进行审核,4月底前出具业绩考核专项稽核审计报告;
2.对企业利润情况进行审核,4月底前出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审计报告;
3.对企业财务决算进行复核,4月底前出具财务决算评价意见和企业诊断书。
五、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中介机构应具有能够满足业绩考核专项稽核审计工作要求的相关资质;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工作经验。
六、工作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保密要求
相关中介机构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被检查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八、回避要求
相关中介机构与审计项目涉及企业集团不存在须回避的利益关系、近1年内没有承接与审计项目存在相互核对印证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市属企业聘请的财务决算审计机构不能同时成为该企业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机构;上一年度选聘的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机构,本年度再度入选后专项稽核对象需进行轮换。
九、选聘程序
1.发布随机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选文件;
3.市国资委公告标的费用,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应选;
4.市国资委组织随机选聘确定中选会计师事务所;
5.发中选通知书,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十、选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选文件请于2022年1月30日(周日)前送交公告人。
送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402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冷昊泽
电 话:83786836
附件:1.承诺函
2.应选材料具体要求